软件学院2017—2018学年各年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公示通知

2018-09-19

院属各年级:

自院学工办7月份中旬发布2017—2018—2学期“软件学院学生活动德育评定表”以来,我院多数班级学生积极配合,班长执行力强,都能在通知时间前上报本班打分表,但由于个别班级一个暑假迟迟报不上来“学生活动德育分表”,以至我院相关年级(专业方向)的综合测评成绩不能按时公布。

今后,每学期末,请辅导员督促本年级各班在规定时间完成“活动类德育分”上报,辅导员也要完成班级学生干部“职务德育分”的上报,以便学工办在放假前有时间审核,公示。凡不在规定时间上报的班级,一律视为“主动放弃德育分”,学工办将以零分带入“综合测评成绩公式”计算。

上学期,根据我院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意见,结合相关年级普通学生的公开反映,我院15级、16级和171本班学生2017—2018—2学期“德育分”将一视同仁、以德育基础分和个人活动(个人荣誉)加分进行合计,不再给班级或年级学生干部加“干部职务分”。

截止今天,院学工办已将各年级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中各项指标审核计算完毕,请各年级下载查看。

公示期9月19日—23日。

注:

软件学院学生学年奖学金评定注意事项

奖学金评定要求(以校奖学金为例)

一、对CET4成绩的要求:

同等条件下,本科生在第一、第二学年CET4考试成绩合格者优先。

从第三学年开始,本科生在CET4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具备参评资格。

二、对智育分的要求:

实行学分制的班级,智育分以一学期的实际学分绩计算。

未实行学分制的班级,智育分以一学期的平均成绩计算。

三、对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要求:

综合测评成绩(Z)=智育分(A)×70%+德育分(B)×20%+体育分(C)×10%

(注:综合测评成绩、智育分、德育分、体育分均采用百分制)

体育分(C)=体育考试成绩×80%十体育达标成绩×20%

四、学校文件的其它要求:

     ①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在75分(含)以上、各科成绩考核及格,德育考核折合成绩平均在15分(含)者以上方可参评;

     ②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在85分(含)以上、各科成绩考核及格,德育考核折合成绩平均在17分(含)以上者可以申请一等奖;

     ③体质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良好及以上者;

④学院要在同年级或同年级同专业内按比例由高到低进行评定。若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超出某一等次奖学金规定名额,则按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的排名顺序,从高到低取满为止,其余学生顺延参评;若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照达到条件的实有人数参评,不降低评选标准;

⑤学校将对获奖学生发文表彰,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且不再递补;

⑥同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兼得学校奖学金。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将取消该生学年各项奖学金参评资格: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者;

   2.评选学年内受到学院或学校相关单位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3.有不文明行为且造成不良影响者;

   4.私自在外租房、住宿者;

   5.无故拖欠学费者;

   6.在学校信教传教者;

   7.其他不宜授奖者。

                                       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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