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软件学院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细则和成绩评定实施办法
注:所有项目若无规定具体参加人数,则以10人为限。
一、成绩评定标准
创新创业实践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综合成绩五级分制,对已获得2分创新创业学分者,具体各类成绩评定标准如下。
1、优秀:需满足下列(1)-(8)中的至少1条。
(1)参加竞赛类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所有人;
(2)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的学生前5人;
(3)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前2人;
(4)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前5人;
(5)完成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创业项目所有人;
(6)获得行业高级认证证书;
(7)企业入驻河南科技大学校级众创空间,且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
(8)注册公司者。
2、良好:需满足下列(1)-(8)中的至少1条
(1)参加竞赛类获得校级奖励及以上的所有人;
(2)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的所有人;
(3)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前5人;
(4)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所有人;
(5)完成校级创新创业项目且验收结果为优秀的第1完成人;或完成国家级创新创业培训;
(6)获得行业中级认证证书;若认证不分级别,按中级认证证书认定;
(7)企业入驻河南科技大学校级众创空间,且为企业的参与人;
(8)注册公司的参与人。
3、中等:需满足下列(1)-(6)中的至少1条
(1)参加竞赛类获得院级奖励的所有人;
(2)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所有人;
(3)发表1篇论文;
(4)完成创新创业培训且结业成绩在90分以上;
(5)完成1项校级创新创业项目的前5人;
(6)获得行业初级认证证书;
4、及格:获得2分创新创业学分者。
5、不及格:未获得2分创新创业学分者。
二、档案课程资料内容要求:
学生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符合认定内容及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软件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
专业工作小组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学生各种支撑材料的复印件;
2、审核后的学分认定申请表;
3、学生成绩汇总表。
三、开展时间
学生可在第7学期的末2周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及相关资料。
由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接收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审核、学分认定、成绩评定和结果汇总,按照要求将所有学生课程资料上报学院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由其进行复审和认定。
本方案从2021级本科生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学院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
软件学院
2025.4.22